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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及交收程序

交 易 条 款

现金交易帐户
客户於交易前须存放不少於购买货值30% 现金存款或等值的市场流通股份作为准备金。
所有交易需於交易日後的两个工作天内 (即T+2) 完成交收,如过期未能交收,本公司将按汇丰银行订立之最优惠贷款利率+5%收取利息,除此之外,本公司亦有权沽售股份用作抵偿其户口的结欠。
客户沽货前,必须准确检定手上的存货,不论是现货丶寄存於本公司或其他托管商是否有足够数量用作沽售。
网上交易帐户
客户於交易前,必须存放足够购买货值的款项或存货, 才能进行买卖。
交 收 细 则

买卖证券交收日为交易日後的第二个工作天,客户须於交收日下午三时半前,交付支票到交收部,或直接存入本公司的银行户口(有关银行户口资料请参阅提存程序一栏 ) 。
支票必须由本人签发,抬头请写「协联证券有限公司」或「CORPORATE BROKERS LIMITED」。
本公司不会接受第三者签发的支票代客户本身付款。
如客户购货後仍未能按照本公司的指示完成交收,本公司有权决定应否将该等股票按市场价格代客户沽出以作抵偿,不足之数,一切责任,损失及费用一概由客户负责。
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客户交来的实物股票作为交收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