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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及交收程序

交 易 條 款

現金交易帳戶
客戶於交易前須存放不少於購買貨值30% 現金存款或等值的市場流通股份作為準備金。
所有交易需於交易日後的兩個工作天內 (即T+2) 完成交收,如過期未能交收,本公司將按匯豐銀行訂立之最優惠貸款利率+5%收取利息,除此之外,本公司亦有權沽售股份用作抵償其戶口的結欠。
客戶沽貨前,必須準確檢定手上的存貨,不論是現貨、寄存於本公司或其他託管商是否有足夠數量用作沽售。
網上交易帳戶
客戶於交易前,必須存放足夠購買貨值的款項或存貨, 才能進行買賣。
交 收 細 則

買賣證券交收日為交易日後的第二個工作天,客戶須於交收日下午三時半前,交付支票到交收部,或直接存入本公司的銀行戶口(有關銀行户口資料請參閱提存程序一欄 ) 。
支票必須由本人簽發,抬頭請寫「協聯證券有限公司」或「CORPORATE BROKERS LIMITED」。
本公司不會接受第三者簽發的支票代客戶本身付款。
如客戶購貨後仍未能按照本公司的指示完成交收,本公司有權決定應否將該等股票按市場價格代客戶沽出以作抵償,不足之數,一切責任,損失及費用一概由客戶負責。
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客戶交來的實物股票作為交收之用。